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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与职教发展处工作职责 1、负责组织编制、实施学院科研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科研工作计划,制订、实施学院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。
2、负责学院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、实施过程的动态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工作;
3、负责做好各级政府部门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、实施过程的动态管理和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;做好企业科技合作项目、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开发项目的动态管理、技术支持、技术服务以及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。
4、负责组织学院科技成果的评审、鉴定、推广应用和产业化、申请专利、申报奖励、知识产权保护;负责组织学院的年度科研统计和科研成果归档工作。
5、负责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,并根据需要,经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,召集有关会议。
6、负责组织和管理学院的国内学术交流活动,配合学院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国际学术交流活动;负责学院各单位或个人加入各种学会、协会等学术团体以及科技交流站的推荐、登记及管理工作。
7、负责制定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、推广等各项管理制度。负责科研成果管理。
8、负责纵横向科研课题经费的管理工作,按照经费的分配及管理办法,履行经费支出的审批手续。
9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系科研计划的执行情况,及时总结和推广科研工作中的先进经验。
10、负责组织和管理学院的学术交流活动,负责学院各单位或个人加入各种学会、协会等学术团体以及科技交流站的推荐、登记及管理工作。
11、代表学院负责院办科技企业的管理,为院办科技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与帮助。
12、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与项目管理。
13、负责与各级政府科技部门、行业(工业)协会的定期联络工作,积极配合各系开展产学研合作、校企合作以及“工学交替”等方面的教育教学改革。
14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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