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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察审计处职责范围
1、按照学院党委、纪委的计划要求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、干部的党风党教育以及有关活动的
组织开展。
2、根据中央、省有关文件精神,与时俱进抓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针对目前高校容易滋生腐
败问题的漏洞和薄弱环节,修改和制定有关规章制度,规范干部从政行为。认真做好每年一度
的教育收费和招生监察工作。做好学院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和中层干部廉政档案
建立等基础工作。
3、针对目前高校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漏洞和薄弱环节,修改和制定有关规章制度,规范干部从政行
为,认真做好每年一度的教育收费和招生监察工作。
4、接待和处理有关群众来信、来文访,严肃查处学院违法违纪案件,认真做好案件的调查、取证
、核实以及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,做到信访事事有回复,件件有落实。协助院党委、纪委参与案
件审理和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等工作。
5、负责学院基建工程和修缮的决算审计,以及新建工程项目标底编制等工作,参与学院基建工
程、 大宗物资采购的招(议)标活动以及市场调研、价格论证等工作。
6、 负责审签一万元以上(包括一万元)各类经济购销合同。
7、 负责学院中层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。
8、 根据学院要求做好各部门财经活动的内部控制和检查监督工作。
9、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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