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安全保卫处(武装部)受学院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,负责本院的治安管理,主要职责是:
制定、落实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制度,开展治安保卫基础工作建设;
开展法制和治安防范宣传教育;
开展防抢劫、防盗窃、防爆炸、防破坏、防失泄、防为灾、防诈骗、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,落实治安防范措施,督促整改治安隐患;
负责门卫、巡查、守护、押运工作;
负责单位内部要害部位、公共场所、消防、交通、计算机信息网络、贵重物品、危险物品和依法配备的检支、弹药和安全管理;
负责组织物防、技防设施建设及其维护工作;
协协助单位有关部门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进行审查;
协助单位有关部门做好违法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,调解单位内部治安纠纷;
预防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,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;
向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的重大不安定因素,协助公安机关和单位有关部门采取预防和化解措施;
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本单位的刑事、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,保护现场,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;
协助公安机关监督、考察、教育本单位被判处管制、剥夺政治权利、宣告缓刑期、假释、监补执行的罪犯,以及被监视居住、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幼教养所处执行人员;
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单位的暂住人员;
领导单位群防群治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工作;
负责组织施本校军训工作;
执行其他治安保卫工作任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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